×
登录后即可收藏
您还未登录,请先登录后再收藏法规
政策法规 / 黑龙江省财政厅 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关于废止《黑龙江省宣传文...

黑龙江省财政厅 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关于废止《黑龙江省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
黑财教〔2025〕121号
2025-12-02
  • 736916951/2025-003089
  • 黑龙江省财政厅 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关于废止《黑龙江省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的通知 黑财教〔2025〕121号
  • 黑财教〔2025〕121号

黑龙江省财政厅 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关于废止《黑龙江省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的通知 黑财教〔2025〕121号

各市(地)、县(市)财政局、宣传部,省直有关单位:

为进一步规范财政政策管理,按照文件管理要求,省财政厅会同省委宣传部进行了文件清理。现决定对《黑龙江省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(黑财规审〔2021〕8号)予以废止,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施行。

黑龙江省财政厅 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

2025年12月2日

立即登录